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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河学院2021年招聘第三批工作人员公告

发布时间:2021-12-03 15:26   责任编辑:wangqian

报名开始:即日起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见文内

红河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工作人员公告


根据《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》(云人社发〔2016〕182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,结合工作需要,经云南省教育厅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,红河学院2021年计划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对象


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博士研究生学历,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。

招聘的具体人数、岗位、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http://hrss.yn.gov.cn/)、红河学院网站(https://www.uoh.edu.cn/)查询(附件一)。

二、报名

报考人员需填写《红河学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二),连同简历、学位证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发送至报考单位的联系人邮箱。

报名时间: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。

三、报名注意事项

1、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;

2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认证的材料;

3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(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四、考察

红河学院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。

五、体检

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。如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
六、公示

用人单位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(hr.uoh.edu.cn)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
七、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

报考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,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;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,否则不予聘用。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应当回避;如有违反招聘纪律、徇私舞弊行为的,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
监督电话:0873—3694846

联系电话:0873—3694779

联系人:史老师

附件:1.红河学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.xlsx (10.23 KB)
2.红河学院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报名表.doc (28.00 KB)

红河学院

2021年1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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